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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2023年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用人单位(市直)奖励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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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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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转发《关于印发〈辽宁省奖励超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奖励办法〉的通知》的通知}(营残联〖2017〗46号),经用人单位申请,市残联、市税务局、市财政局审核,拟对营口市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等3家用人单位给予超比例奖励(名单见附件)。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4715日-2023年719日。市残联联系电话:0417-2600137。

附件1:2021年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超比例汇总表

营口市残疾人联合会               

   2024715日                  

附件1:

2021年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超比例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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