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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年营口市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工作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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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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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用人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 <辽宁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 的通知》(辽财非〔2016〕415号)规定,现将2025年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审核对象

营口市行政区域内2024年度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用人单位(以下简称用人单位)。

二、审核时间

2025年3月1日至2025年10月31日

三、申报方式

网上申报:所有用人单位可通过PC端登录辽宁省政务服务网中的全国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系统,自主申报,网址为http://abllwrz.lncl.org.cn:8443/wbxt/#/login

市财政全部拨款的行政单位和市财政全部补助、部分补助的事业单位不明事宜,可咨询属地县(市)、区级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或营口市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并指导用人单位完成自主申报。县(市)、区属财政全部拨款的行政单位和财政全部补助、部分补助的事业单位不明事宜,可与县(市)、区级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咨询并指导完成自主申报。

四、相关说明

(一)2024年度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如未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申报的,视为未安排残疾人就业,按相关规定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未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按相关规定直接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二)用人单位应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并保证提供的材料真实有效,申报材料需加盖本单位公章。

(三)用人单位申报通过后,可在承诺办结日前随时登录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系统,获取告知信息、了解办理状态。已办结的,可以下载打印电子认定书。

五、业务咨询电话

营口市咨询电话:0417-2660299          0417-2600136

站前区咨询电话:0417-2227804  西市区咨询电话:0417-4880789

老边区咨询电话:0417-3871956  鲅鱼圈区咨询电话:0417-6204215

大石桥市咨询电话:0417-6957558  盖州市咨询电话:0417-6573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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