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转发《关于印发〈辽宁省奖励超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奖励办法〉的通知》的通知(营残联〔2017〕46号),拟对营口市沿海公用事业服务有限公司市容环境卫生分公司等20家用人单位给予超比例奖励(名单见附件)。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6年9月1日-2026年9月7日。
市残联联系电话:0417-2600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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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转发《关于印发〈辽宁省奖励超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奖励办法〉的通知》的通知(营残联〔2017〕46号),拟对营口市沿海公用事业服务有限公司市容环境卫生分公司等20家用人单位给予超比例奖励(名单见附件)。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6年9月1日-2026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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