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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市残疾人联合会2019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20-08-31 1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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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营口市残疾人联合会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二、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营口市残疾人联合会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2019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2019年度收入决算表

三、2019年度支出决算表

四、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营口市残疾人联合会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营口市残疾人联合会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   听取残疾人意见,反映残疾人需求,维护残疾

人权益,为残疾人服务。

(二)   团结、教育残疾人遵守法律,履行应尽义务,

发扬乐观进取精神,自尊、自信、自强、自立,为社会主义建设贡献力量。

(三)   弘扬人道主义,宣传残疾人事业,沟通政府、

社会与残疾人之间的联系,动员社会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

(四)   开展残疾人康复、教育、劳动就业、扶贫、文

化、体育、用品用具供应、残疾人社会保障、残疾人培训、福利、社会服务、无障碍设施和残疾预防等工作,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扶助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

(五)   协助市(县)、区委管理市(县)、区残联领导

班子,培训残疾人工作者。

(六)   协助市政府研究拟定和实施残疾人事业的政

策,规划和计划,对有关业务领域进行指导和管理。

(七)   承担市政府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的日常工作,

做好综合、组织、协调和服务工作。

(八)   指导和管理各类残疾人社团组织。

(九)   开展残疾人的国际交流与合作。

(十)   承担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无纳入营口市残疾人联合会2019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营口市残疾人联合会 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附表1中9张公开表)

第三部分营口市残疾人联合会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819.73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663.43万元,占收入总计的80.93%。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56.93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306.5万元。

2.上年结转和结余156.3万元,占收入总计的19.07%。主要是上年项目结转及职业年金结转等。

与上年相比,今年收入减少91.9万元,降低12.17%,主要原因:一是项目组资金直接拨款到县区,不经过本单位拨款。

(二)支出总计676.65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195.19万元,占支出总计的18.84%。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70.1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2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2.62万元,资本性支出0.16万元。

2.项目支出481.46万元,占支出总计的81.16%。主要包括残疾人基本辅具适配服务、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农村实用技术、残疾人文盲扫盲、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资金、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阳光家园-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托养、12385维权热线、残疾人事业补助经费、基本服务数据更新、贫困残疾人大学生补助资金、贫困残疾人意外伤害保险、残疾人文化补助、残疾儿童康复、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款、春节走访慰问资金等业务支出。

与上年相比,今年支出减少190.14万元,降低21.94%,主要原因:一是财政拨款收入减少;二是专项资金由财政直接拨付县区。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143.09万元。

主要是部分专项资金需要结合2020年资金一并使用等原因形成的结余。与上年相比,今年结转结余减少13.22万元,降低8.46%,主要原因:一是收入与支出比上年减少。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676.6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5.19万元,项目支出481.46万元。与上年相比,今年支出减少190.14万元,降低21.94%,主要原因:一是财政拨款收入减少;二是专线资金由财政直接拨付县区。与年初预算相比,2019财政拨款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基本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项目完成年初预算的89.56%。

(二)具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676.65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16.37万元,占46.7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8.82万元,占1.3%;住房保障支出9.62万元,占1.42%;其他支出341.83万元,占50.53%。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16.37万元,具体包括:

(1)事业单位离退休0.34万元,主要是退休干部书报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3.89万元,主要是在职员工养老保险支出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3)伤残抚恤1.4万元,主要是伤残抚恤金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4)行政运行161.11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工资及日常公用经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5)残疾人康复50.4万元,主要是残疾人基本辅具适配服务、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96.18%,结转金额于2020年继续使用。

(6)残疾人就业和扶贫9万元,主要是农村实用技术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23.07%,结转金额于2020年继续使用。

(6)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80.23万元,主要是残疾人文盲扫盲、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资金、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阳光家园-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托养、12385维权热线、残疾人事业补助经费、基本服务数据更新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卫生健康支出8.82万元,包括:

(1)事业单位医疗8.82万元,主要是职工医疗保险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3.住房保障支出9.62万元,具体包括:

住房公积金9.62万元,主要是职工住房公积金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1.0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7.37%,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节约开支。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9万元。

1.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09万元,比上年增加0.48万元,增长79.34%,主要是因车辆年久,维修费用增加等原因。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9万元,主要用于车辆维修等。截至年末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95.1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72.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的支出;日常公用经费22.7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2.79万元,比上年增加4.34万元,增长23.56%,主要原因是日常经费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财政厅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共有车辆1辆,其中:机要通讯用车1辆。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19年度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预算支出项目3个,涉及资金155.6万元,自评覆盖率(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年初批复绩效目标的项目数)达到100%,自评平均分(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分数总和/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95分。

通过绩效自评发现预算项目管理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实现贫困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个性化需求率不高,满意度有待提高;二是残疾人意外伤害保险宣传力度不够,个别应该享受的困难残疾人不知道政策而没有参保。下一步将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进:一是提高贫困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个性化需求服务意识,做好“一户一案”的改造工作,使每个接受无障碍改造的对象受益;二是加大残疾人优惠政策的宣传力度,对符合参加意外伤害保险条件的残疾人做到应保尽保。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7.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预算改革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预算改革方面的支出。

18.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国库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业务方面的支出。

19.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信息化建设支出(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金财工程”等信息化建设方面的支出。

20.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2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2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反映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费。

2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伤残抚恤(项):反映按规定用于伤残人员的抚恤金和按规定开支的各种伤残补助费。

2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7.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28.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水体(项):反映政府在排水、污水处理、水污染防治、湖库生态环境保护、水源地保护、国土江河综合整治、河流治理与保护、地下水修复与保护等方面的支出。

29.农林水事务(类)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农业方面的支出。

30.交通运输(类)成品油价格改革对交通运输的补贴(款)成品油价格改革补贴其他支出(项):反映成品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对其他方面的支出。

31.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款)其他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方面的支出。

32.援助其他地区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项):反映援助其他地区资金中的其他支出。

33. 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类)国土资源事务(款)其他国土资源事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国土资源事务方面的支出。

34.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3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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