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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残联〔2021〕4号关于开展2020年营口市落实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55-59周岁重度残疾人生活补助制度联合检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4-08 1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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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残联、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接到省残联、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下发《关于2020年全省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55-59周岁重度残疾人生活补助制度落实情况的通报》(辽残联办发〔2021〕8号)后,市残联、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领导高度重视,为全面了解营口市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55-59周岁重度残疾人生活补助发放情况,市残联、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拟组成联合检查组,于近期对各县(市)区相关部门进行联合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55-59周岁重度残疾人生活补助审核和发放程序是否规范;是否及时足额发放到位;信息数据核对收集和档案管理建设情况;日常管理和开展自查工作情况。

二、检查方法

采取听取汇报、查阅文件、实地检查、座谈会等多种方式进行。

三、时间安排

2021年4月6日至4月30日。(具体到各县(市)区时间电话另行通知)

市残联联系人:邹宏川,联系电话:2600160

市财政局联系人:张红雨,联系电话:2803511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人:王国帅,联系电话:2980381


营口市财政局             营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营口市残疾人联合会

2021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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