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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 第147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3-0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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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美滢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重视、关爱残疾人家庭的建议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无障碍改造进家庭

为了让残疾人“行得通、出得去、能入厕、洗上澡、晒得上阳光”,营口市残联采取一户一方案的方式,为困难残疾人家庭进行无障碍改造,十四五以来累计投入资金500余万元,为1400余户残疾人家庭实施无障碍改造。改造内容包括:地面平整及坡化、低位灶台、房门改造、座便器改造、安装卫生间热水器、扶手或抓杆、浴凳及改善残疾人家居卫生条件的其他设施等进行了改造。市残联将继续做好困难残疾人家庭无障碍设施改造工作,根据每户家庭实际情况,满足改造需求,努力营造完善的、舒适便利、安全的无障碍环境。

二、残疾人及其家属的心理辅导已纳入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内容

几年来,残疾人及其家属的心理辅导是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内容,在县区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中每年有需求的残疾人都能得到支持性服务。疫情期间,市、县区残联开通了心理咨询服务电话,为残疾人免费进行心理疏导。市残疾人服务中心疫情期间,为了帮助疫情期间居家康复的残疾儿童和家长以积极的心态坚持康复,为做好疫情相关心理危机干预工作,向残疾儿童家长提供心理支持、心理疏导服务,有效预防和减轻疫情引发的心理问题,营口市残疾人服务中心邀请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营口市心理健康志愿者协会任新月老师开展了心理辅导云课堂。为特殊时期居家隔离、线上授课而造成亲子关系、情绪调适、人际关系等困惑的残疾儿童和家长提供了“一对一”的心理指导。解决了面对疫情,可能产生不同的紧张、焦虑、易怒等情绪问题。云课堂共有45名康复师,200余名残疾儿童家长受益。

下一步,我们将收集、整理各类残疾人康复视频、相关知识,在网站、公众号上发布,并在“爱耳日”、“助残日”、“残疾预防日”等,进行康复知识宣传和普及。

三、积极帮扶残疾人实现“就业梦”

推动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带头安置残疾人就业工作,并要求各县(市)区残联也要积极推动同级机关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要带头安置残疾人就业工作列入重要的日程,起到带头作用, 2025年前推动地级50人以上党政机关、67人以上事业单位(中小学、幼儿园除外)都至少安排1名残疾人就业。适时开展残疾人就业援助活动。一是加强组织,健全机制。市残联把组织开展加强残疾人就业培训工作,促进残疾人就业作为全面贯彻实施《残疾人保障法》和《残疾人就业条例》的具体行动。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思想认识,统筹部署安排。并将责任落实到人, 此次活动作为全年就业工作的重点和起点,真正使就业促进工作落到实处。二是广泛宣传,营造氛围。为把就业援助月活动的信息传播于社会,形成全社会都要来关心、支持、帮助残疾人就业的良好氛围,我们运用多种宣传手段,加大宣传力度,来促进残疾人就业工作,使社会各界都更加理解《残疾人保障法》和《残疾人就业条例》的相关内容,充分体现国家对残疾人的关怀,努力营造全社会共同支持、关注残疾人就业的浓厚舆论氛围。三是摸清实情,有的放矢。采取以市残联主导,县(市)、区残联为依托,深入零就业残疾人、一户多残、重度残疾人及残疾人低保户家庭进行入户调查家访。同时,配合相关部门对就业困难残疾人和零就业残疾人家庭进行认定,对符合条件的,进行兜底保障,在进行调查核实的基础上,及时将就业困难残疾人有关信息建立实名制信息库,做到家庭情况、就业要求、培训愿望、身体状况清,以便后续帮扶工作。四是强化服务,保证实效。针对就业困难残疾人身体弱、技能低的特点,市及县(市)区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协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通过深入用人单位等形式,了解用人单位的用工需求,宣传残疾人就业优惠政策,并按照残疾人的就业愿望、职业技能、身体素质等情况,动员用人单位提供合适的岗位信息。

今后,我们将继续有的坚持不懈按照中央、省、市、县对残疾人就业工作的具体要求和总体部署,认真贯彻上级部门的决策,经常性地开展残疾人就业援助活动,探索新路子,变“集中援助”为“常援助”,为更多残疾人提供“零距离”服务,送人到岗,送岗到人,动员社会各界力量积极参与,不断推动我市残疾人就业和残疾人就业工作再上新台阶。

营口市残疾人联合会

2023年6月19日

联系人:金怡    (电话):26001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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